洪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了《洪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洪江区大桥头雄溪大厦二楼)进行咨询。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管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的《洪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洪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hongjiang.gov.cn)上查阅《目录》或到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洪江区大桥头雄溪大厦二楼)进行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公室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ongjiang.gov.cn);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洪江区大桥头雄溪大夏二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45-7631576
洪江区政府信息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形式。
(三)公开期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20日以内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洪江区政务公开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洪江区政务公开办申请获取。公开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洪江区政务公开办
咨询电话:0745-7631576
电子邮箱:hjqzwzx@163.com
通信地址:洪江区大桥头雄溪大厦二楼(洪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418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政务公开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领取或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务公开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政务公开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政务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政务公开办掌握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构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政务公开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务公开办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政务公开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务公开办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监督电话:0745-7623178,地址:洪江区政府机关大院,邮编:418200;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洪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洪江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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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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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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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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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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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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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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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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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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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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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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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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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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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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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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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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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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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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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信息概况 |
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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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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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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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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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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