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2011 版)
编制机关:_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_
编制时间:二〇一一年八月
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以及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非本机关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数据项释义
1. 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2. 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
3. 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
4. 公开类型:信息公开的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机关名称
机关名称: 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
目 次
1.机构职能 …………………………………………………………………………………( 4 )
1.1机构简介 …………………………………………………………………………………( 4 )
1.2职能职责 ……………………………………………………………………………… ( 5 )
1.3机构设置 ……………………………………………………………………………… ( 8 )
2.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 12 )
2.1法律、法规、规章 ………………………………………………………………………( 12 )
2.2规范性文件目录…………………………………………………………………………( 18 )
2.2.1 规范性文件 ………………………………………………………………………… ( 19 )
2.2.2 规范性文件 ………………………………………………………………………… ( 25 )
2.2.3 规范性文件 ………………………………………………………………………… ( 27 )
2.2.4 规范性文件 ………………………………………………………………………… ( 29 )
3.业务工作 …………………………………………………………………………………( 31 )
3.1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3.1.1 行政许可流程 ………………………………………………………………………( 32 )
3.1.2 行政许可程序图 ……………………………………………………………………( 34 )
3.1.3 缴费通知书………………………………………………………………………… ( 35 )
3.1.4 材料补正告知书…………………………………………………………………… ( 36 )
3.1.5 受理决定书………………………………………………………………………… ( 37 )
3.1.6 指定受理通知书…………………………………………………………………… ( 39 )
3.1.7 准予许可决定书…………………………………………………………………… ( 42 )
3.1.8 不予许可决定书…………………………………………………………………… ( 43 )
3.2. 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 ( 44 )
3.2.1 洪江分局2010年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4 )
3.2.2 怀化市质监局洪江分局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46 )
3.2.3怀化质监局洪江分局2010年“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总结……………………………( 48 )
3.2.4洪江分局2010年“两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50 )
3.2.5洪江分局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 52 )
3.2.6关于“五一”及世博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总结…………………………( 57 )
3.2.7洪江质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 60 )
3.2.8关于春节期间计量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 ( 62 )
3.2.9国庆和中秋“两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64 )
3.2.10洪江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总结……………………………………………… ( 66 )
3.2.11节能降耗能源计量工作总结……………………………………………………… ( 68 )
3.2.12怀化市质监局洪江分局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72 )
1.1
湖南省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简介
湖南省怀化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承担着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卫生安全、 化学危险品安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 1999年,国务院决定质监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前,洪江分局为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科级直属机构,内设有办公室、计量、标准质量、监督、食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六个职能股室,一个直属行政执法机构: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一个直属事业检验、检定机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定所。全区质监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离岗退休人员6人。
在区工委、区管委和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区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建设中心,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服务”主线,认真履行综合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洪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2
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区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区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按省、市局授权组织制订地方农业标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农业、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受省、市局委托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区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和周期检定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负责全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七)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区认证认可工作;协调和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市局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八)综合管理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肪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九)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组织管理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有关工作;受市局委托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
(十一)受市局委托对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综合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局干部职工配备、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部门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监督股
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与质量技术监督稽查相关的执法部门的有关工作,指导本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机构的业务工作;受省、市局委托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包括授权机构)及其人员的考核、评审等有关工作;协助省、市局做好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监督;受理质量投诉;协助省、市局管理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工作;负责全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承担区产品质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标准质量股
对全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区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全区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贯彻实施质量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省、市局管理全区质量认证工作;制订质量认证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依据省、市局授权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工作。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县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定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省、市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推进商品条码、机构代码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四)计量股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区量值传递;负责管理全区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考核发证工作;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的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对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指导计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省、市局管理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计量考评人员的考核发证;受省、市局委托组织对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实施认量认证考核并进行监督管理;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省、市局分工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协助省、市局管理有关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技术成果,并组织推广。
(六)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用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区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和申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强制检验、巡查、回访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食品标签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志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召回制度。组织全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配合市局食安科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食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与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联系,承担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工作,对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八)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定所
负责承担全区的计量器具检定、测试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2.1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一、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 国务院行政法规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235号)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171号)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310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66号)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503号)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99号)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部门规章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第80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02号)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76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5号)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3号)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6号)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第48号)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规定(第42号)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工作规则(第49号)
进口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第3号)
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第231号)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41号)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2号)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第89号)
粮食陈化鉴定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2号)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4号)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4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5号)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9号)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批废止部门规章目录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60号)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规章
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第229号)
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63号)
湖南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湖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办法(第81号)
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第211号)
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186号)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22号)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2.2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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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产生日期 |
公开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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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通知 |
计量器具检定申报 |
2008/02/23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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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换发证工作的通知 |
特种设备换发证 |
2008/05/12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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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证、换证、年检的通知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证、换证、年检 |
2009/03/05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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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 |
2009/08/11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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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怀洪质技监局发[2008]06号
关于加强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与可靠,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促进节能降耗、节能减排,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已纳入行政许可范围,经研究决定,对区内各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再一次进行全面登记,请区内各单位将本单位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归档,认真填写计量器具申报表(见附表1),并于2008年3月31日以前报我局计量股;在用计量器具的报废、停用必须填写计量器具报废申请表、计量器具停用申请表(见附表3、附表4)并及时上报我局,如不及时上报,我局将视同在用计量器具处理,停用的计量器具如重新启用,必须向我局申报,待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申报和检定申请工作的程序,各单位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前一个月内必须填写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申请表(见附表2)上报我局行政许可办公室进行行政许可、受理。
请各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申报、检定等相关工作,如不按规定申请检定或瞒报、漏报及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计量器具 申报 检定
报 送: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附表一:
计量器具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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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 |
精度等级 |
使用地点 |
台(件)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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