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各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凡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我区确定27个区直单位今年8月作为第一批进入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其它单位作为第二批进入系统运行,时间另定。各单位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这27个对口单位的梳理、审查工作,以确保第一批入网运行的单位政务服务信息完整准确、流程规范、三级联动。
第一批进入系统运行的单位分别是: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经济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水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民宗办、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药监局、人防办、国税局。
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
此次梳理政务服务的内容为三类:第一类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及转报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二类为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转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第三类为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上述三类项目,均应编制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流程,绘制流程图。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和每个事项(含子项)的《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图表形式绘制该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格式化审批流程图。涉及转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 (上述表格可登录洪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成立洪江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常务副主任蔡教明同志任组长,尹作春、李翠松同志任副组长,区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由李翠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必须在今年8月底实现运行。时间紧,任务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流程、输入完整准确的信息,是实现系统运行的难点和关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行动,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调度,抽调业务骨干、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
(二)填报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务求准确、全面。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梳理,原则上以省政府第235号令、第249号令、湘政办发〔2008〕34号、今年2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调整的目录(上述依据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以及各地最新公布的目录为依据,填写的信息应规范、一致。转报事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不得瞒报、漏报。每一个事项(含子项)的流程图,要涵盖从受理到办结(尤其是内部运转审批环节)的全部过程,必须充分体现规范程序、精简环节、审批提速(一般项目原则上提速1/3以上)、方便群众等要求。
(三)梳理、审查方式及时间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对本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梳理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梳理汇总工作并报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时,应分别报送纸质文档两份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hjq1576@163.com)。联系人:杨宜东 0745-7631576。
附件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