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理流浪犬预防狂犬病的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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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7-10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集中处理流浪犬预防狂犬病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养犬管理,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区管委决定在城区范围集中开展处理流浪犬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
二、城区范围
城区范围为城东至南岳路与洪白公路交叉处,城西至大湾塘,城南至渔梁湾加油站及嵩云山景区。
三、流浪犬的界定
在户外无人看管的犬只。
四、现场处理的犬只由畜牧局统一作无害化处理。
五、本次行动由区创卫办牵头,组织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畜牧局等部门实施,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配合。
六、凡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